ISO14001认证申请资料清单
(1)认证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申请认证的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范围及活动情况的说明。
(2)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质量管理体系覆盖多场所活动,应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适用时)。
(3)环境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所涉及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
(4)环境管理体系成文信息(适用时)。
(5)厂区平面图(包括:污染物排放点分布图)。
(6)环境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对应至每一职责部门或运行活动单元、涵盖三种状态和三种时态)。
(7)国家及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名称、编号、发布版本/时间)清单。
(8)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报告(适用时)。
(9)主要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及类(级)别。
(10)主要污染物监测报告(适用时)。
(11)排污许可证(适用时)。
(12)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活动区域;需要时提供管网示意图(至少包括污水、雨水管)并注明各排污口。
(13)主要污染物处理流程示意图/处理方法(需要时)。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取得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
生产、加工及经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认证委托人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主体相关名录。
认证模式
现场审核:初次审核+2次监督审核。
初次审核:分为第一、二阶段实施审核。
监督审核(2次):第一次监督审核在初次认证证书签发日起1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监督审核在下一年度进行,且两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个月。
认证机构每年至少对获证组织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两次监督检查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
本地认证机构 孙女士 18834158001